统筹联动 破除内贸流通体制机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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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宏观指导、协调配合、监督考核,推动上海等9个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先行。"总体而言,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在3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商贸司副司长、研究员陈丽芬作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的评估专家,全程参与。她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城市总结出了许多可以借鉴和推广的经验,为深化全国流通体制改革提供了试点,为全国流通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
同时,陈丽芬还指出,国内贸易流通体制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加强试点工作的总结,进一步协调联动,打破国内贸易流通发展的体制性和体制性障碍。“既要照搬和推广创新措施,又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她说。
结合实际的复制和推广
孙继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自一年前开展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城市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创新流通发展机制,促进流通降本增效;二是加强立法和市场监管,营造法治的商业环境;三是增加流通基础设施供给,促进居民消费;第四,加快“配送服务”改革,改善企业创业创新环境。
改革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试点企业物流车辆周转效率提高了20%以上,物流成本平均下降了30%左右;试点城市部分传统商业区销售额逆势增长,增速明显高于平均水平;颁布了第一部地方综合流通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相关的商品流通基本制度;已建成的公益性蔬菜市场的蔬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试点城市普遍建立了国内贸易流通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孙继文透露,目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试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计划总结形成一批可供其他地区借鉴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商业环境。“每个试点城市都执行四大改革任务,根据城市的基础和特点,有明确的改革主题,各有侧重。”陈丽芬指出,例如,上海正在创建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系,广州正在探索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爱记、净值、信息),厦门正在提高消费质量,义乌正在推进内贸和外贸一体化...陈丽芬提醒,经验的复制和推广要注意地方的适用性,其他地方在复制时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不要生搬硬套。
加强合作,打破障碍
尽管当前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全面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果,但陈丽芬也指出,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障碍,不可能一蹴而就。
陈丽芬告诉记者,国内贸易流通改革涉及的领域很广,需要协调,自下而上的体制改革难度很大。例如,试点城市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时,发现上下管理体制不对应,执法监督程序不统一,上下工作机制衔接不畅。此外,个别部门的参与者并不知道他们的参与,他们的责任和权责界限也不清楚。此外,在当前工作中,制度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迫切需要与信用立法有效衔接,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信息安全。“国内贸易流通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协调和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应该加强。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打破国内贸易流通发展的体制性和体制性障碍。”陈丽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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