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出台公募基金流动性管理新规 严控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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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公开发行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征求了《公开发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的意见。《管理办法》着眼于基金投资限制和赎回管理,考虑到部分股票型基金和固定收益型基金的潜在风险,计划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控制指标体系。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戈登表示,本次起草的《管理规定》拟由中国证监会以公告形式发布,作为《基金法》、《公众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
戈登表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是现阶段我国公募基金业稳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具有现实紧迫性。
《管理规定》涉及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和具体业务环节的规范,如产品设立、投资运作、申购与赎回、估值与披露等。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坚持组合投资原则,提高公募基金持股集中度的比例限制。二是提高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明确开放式基金持有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比例上限。第三,保护股东利益,审慎管理基金申购和赎回。第四,准备足够的应急工具,要求管理者在极端情况下完善应急管理流程。第五,加强投资者集中度管理。第六,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七是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内部控制要求,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对公共资金流动性风险的认识。
戈登表示,《管理条例》的内容不仅调整和限制了行业内现有的各种部分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行为,还可能对行业未来的产品形式和发展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促进法律法规的稳步实施,《管理规定》对相关过渡措施进行了统筹安排,并对所有涉及管理人员投资调整的事项给予了六个月的过渡期。
此外,在后续执行《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计划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将出台相关配套自律规则进行衔接,包括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募基金压力测试指引,制定开放式基金摇摆定价的实施机制。
标题:证监会拟出台公募基金流动性管理新规 严控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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