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加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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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新华社西宁6月9日电(孙睿)青海省政府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对外发布消息。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决定从2017年5月1日起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统一调整,将240元平均提高19%。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燕珊介绍说,青海省在1995年首次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同时确定了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后,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人平均工资的提高,最低工资在1999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提高了8倍,最低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是第九次提高最低工资,240元平均统一提高19%。
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从西宁市和海东市的1250元/月、海北州、海南州和黄南州的1260元/月、海西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的1270元/月调整到1500元/月。西宁市和海东市的小时最低工资为12.7元/小时,海北州、海南州和黄南州为12.8元/小时,海西州、果洛州和玉树州为12.9元/小时,全省统一调整为15.2元/小时。
“在这次调整中,该省原来的三类地区标准被合并为一个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省会高于在城市(州)。与此同时,原来的三类标准都很差,只有10元。很难反映实际执行中的差异的指导意义。合并实施全省统一标准,不仅更加符合各地区的发展状况,而且便于全省各地区的监督管理。”张岩山说道。
张燕珊表示,这次提高最低工资将有助于稳定就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低收入人群不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结束)
标题:青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加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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