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或踩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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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最近由当地监管机构组织的闭门政策发布会上,监管机构的有关部门就在线贷款平台与黄金交易所合作后创建的黄金交易所模式是否合规做出了明确声明。
值得一提的是,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背景下,为了应对监管,一些网上贷款平台开始与黄金交易所合作,代销非标准债权,绕过黄金交易所在平台上发放大规模贷款。
在这方面,上述当局强调,点对点贷款平台和黄金交易所之间的黄金交易所合作模式是指在线贷款平台的十三个负面清单。
“在网上贷款平台的13个负面清单中,自发、委托、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期货和融资并购都是被禁止的业务,不得涉及。”对此,该平台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在宣讲中明确提到了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业务。”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网上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还不能设立合法的特殊目的实体(spv),也不能使证券化资产出现,因此只能归类为“资产证券化”。
此外,针对互联网资产管理和跨境金融业务,上述部门还提出了两大整改方向。
各类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格但经营不规范的互联网公司
关注以下问题:第一,将线下私募发行的金融产品出售给非特定的网上公众,或出售给特定的对象但突破法定人数限制。
第二,资产管理业务是通过嵌套各种资产管理产品来进行的,以规避监管要求。
第三,未能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宜性标准,向没有能力识别风险的投资者推出产品,或未能完全采用技术手段识别客户。
四是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宣传,未能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足。
第五,投资者的资金得不到资金托管的保障,被侵占和挪用。
开展金融服务(如跨境资产管理)的各种互联网公司
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特许金融机构委托各种没有代销业务资格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
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三是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格,跨境开展互联网金融活动。
(编者:朱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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