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须加快监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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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经济展望-财税,本报记者张伟
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统筹规划和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中认为,当前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政策是,进一步推进实体经济供给方的结构性改革,加快金融业特别是金融监管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保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黄金改革将风险防控置于重要位置
“十三五”规划中有“完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完善货币政策机制,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表述。
“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国政法大学网络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李爱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金融体制改革包括金融机构改革、金融市场改革、货币政策机制改革、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业的本质应该是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服务,否则就会变得无根。金融业的特点是风险,金融机构和国家金融监管都应注重风险防范。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进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改革仍需“啃骨头、过风险”,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2016年以来,货币供应量保持快速增长,但金融与实体经济失衡的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许多企业仍面临融资困难、融资昂贵等问题,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不畅;另一方面,资本“脱离现实”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资金在金融体系中流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和非法集资等风险正在积累,需要高度警惕。
为此,李进认为,2017年金融体制改革将把风险防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处置一批风险点,防控资产泡沫,确保系统性风险不发生。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关键在于使回报——金融回报的源泉——服务于实体经济。
根据李爱军的进一步分析,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往往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并涉及公共利益,因此风险具有传染性和溢出性,容易导致系统性风险。
徐中表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端正领土意识,提高透明度。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经济金融发展平稳,困难和风险并存,矛盾和问题突出。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正在逐步显现,金融安全维护面临艰巨挑战。
“在维护金融市场整体稳定的基础上,清理整顿金融违法行为,惩治一批金融混乱和过度杠杆化、片面追求利润而不顾风险的行为,防患于未然。”李进说道。
加快金融监管体制和机制改革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镜像。目前,我国各种潜在的金融风险实际上是由金融体系不完善、经济结构性矛盾和经济体制转型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从世界金融监管的历史演变来看,实现金融体系稳定、促进金融创新的重要前提是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建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该采取“双峰模式”。一方面,中央银行保持系统稳定;另一方面,预先安排的安排减弱了市场风险。
在李爱军看来,一个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应该具备:一个能有效覆盖所有金融行业的监管框架,尤其是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可能是真正的空,它有创新的动力推动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效率,而不是为了逃避监管而创新。
因此,李爱军建议,“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全面、全面、准确掌握金融市场数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高专业分析能力。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金三角体系。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和危机恢复机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前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认为,事实上“一方三会”管理得很好,但在一些重叠业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金融监管体系和框架不会发生很大变化,但有必要继续完善。
1993年至2003年,《银行法》、《证券法》、《人民银行法》和《保险法》完善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法律框架,即“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法律框架。多年来,中国金融业一直受到不同部门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
根据谢平的分析,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在理论和逻辑上与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关系不大。因此,专业监管符合我国现行体制和实际情况。
记者观察到,把“稳定”这个词作为防范金融和其他风险的头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首席经济学家徐洪才也表示,追求稳定发展的总原则没有改变,财政和货币政策仍以稳定增长为重点,这是2017年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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