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提高天保工程投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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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王强
中国网络金融1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举行了一个关于2016年改革工作进展的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王强表示,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认真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钟发[2015]6号)推进了国有林场改革
王强说,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全面完成。截至2016年4月底,28个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全部完成,江西、湖南、浙江三省已提前纳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并通过验收。
二是完全停止天然林的商业采伐,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禁伐政策实施后,重点国有林区年采伐量减少362万立方米,国有林场年采伐量减少约556万立方米,极大地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培育。预计到2020年,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将增加1亿多亩,森林蓄积量将增加10亿立方米。
第三,提高对自然保护项目投资的补贴标准。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高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注入了强大动力。其中,人工乔木林500元/亩,人工灌木林24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飞播造林160元/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植、改造和培育300元/亩,分别比原标准高30元至200元。
第四,落实改革扶持资金和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资金36.67亿元,支持国有林区改革资金224亿元,其中安排国有重点林区停伐补助资金51亿元,国有护林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每亩6元提高到8元。此外,与木材采伐暂停相关的重点国有林区金融机构债务将被贴现。
第五,加强改革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将国有林场改革列为2016年重点专项监管任务,通过调查、监管和试点验收等方式,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市)重点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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