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明确 耕地占补平衡的严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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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耕地保护,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央农办27日进一步明确了严格控制耕地占补平衡的机制,强调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耕地保护的首要责任。
国土资源部部长蒋大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善三部门占补平衡的意见》落实情况电视会议上说,我国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主要矛盾,优势互补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耕地占补平衡的“牛鼻子”,强化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的评估和监督。根据中央要求,有必要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和政府对耕地保护负有同等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持耕地红线的首要责任。
蒋大明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但在实际实施中,建设单位往往无法自行补充同等质量和数量的耕地,只能按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当地政府将实施补充耕地任务。针对建设单位补充耕地的责任与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不明确、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紧密联系等问题,《意见》将“补地义务”与“补地任务”分开,在重申建设占用单位补充耕地的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任务责任,使其与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相一致。同时,根据区域发展与项目实施的差异,建议完善“县域自我平衡、省域调整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辅”的机制。目前,全国补充耕地协调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这项改革由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各地不应擅自行动。
标题:我国进一步明确 耕地占补平衡的严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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