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推动保险监管一体化 建立区域车险反欺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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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郭玉京)记者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为促进服务京津冀保险业的协调发展,京津冀保监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试点管理和保险专业机构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协调监管事项。同时,京津冀保险行业协会也建立了京津冀汽车保险反欺诈合作机制,并探索创建各行业共享数据库。
通知明确了跨地区业务档案管理试点实施涉及的机构设置、保险产品、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等七个方面的监管要求。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行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成绩互认制度,拟在北京、天津、河北辖区内工作的人员可在三地任意一家保监局参加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通知还对跨地区经营的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信访管理、专业机构注册资本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实施协调监管,京津冀保监局还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了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违法违规查处通报制度,以利于案件调查与合作。
此外,在京津冀保监局的指导下,三地的保险行业协会也建立了京津冀车险反欺诈机制,包括车险反欺诈案件线索收集和汇总机制、重大欺诈案件预警机制、警保联动机制、行业大案联合监管机制。围绕加强理赔数据共享的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全损车和黑灰单数据库、行业反欺诈专家库、“高风险客户”数据库等多种行业共享数据库
据介绍,今后,京津冀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合作,继续推进京津冀保险市场一体化,为京津冀协调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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