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支持12个地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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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1日电(记者杨淼)中国经济网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第一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唐山、河北、长治、山西、淄博、山东、铜陵、安徽、黄石、湖北、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重庆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
据了解,这12个城市(经济区)是《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界定的典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由各自的省级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建设示范区。
《通知》明确了各示范区可推广和示范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包括搭建重大改革开放平台、搭建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深化国有及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升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和城市绿色转型发展等。同时,还明确了下一步各示范区应重点关注的示范区。包括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通过创新加快新技术和新产业培育,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强产业合作,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国防和民用技术融合,探索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尽快落实支持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年度评估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的经验,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问题,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
标题:五部委:支持12个地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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