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进口食糖保障措施调查终裁决定
本篇文章530字,读完约1分钟
2017年5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26号公告,宣布对进口食糖保障措施调查的最终决定,认定调查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中国国内制糖业造成严重损害,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2017年5月22日起对进口糖产品实施保障措施。保障措施采取对进口糖征收关税配额保障关税的形式。实施期限为3年,在实施期间逐步放宽措施。税率从2017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为45%,从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为40%,从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为35%。
2016年7月27日,广西糖业协会代表国内糖业向商务部提交了保障措施调查申请。该申请称,2011年至2016年,食糖进口量大幅增加,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商务部被要求对上述产品的保障措施进行调查。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6年9月22日立案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查。鉴于本案情况特殊复杂,商务部于2017年3月17日发布公告,延长调查期限,经进一步调查,做出上述最终决定。
标题:商务部公布对进口食糖保障措施调查终裁决定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16752.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