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郑州新集体账户管理费可退还集体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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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保管费和集体账户管理费将被取消]
目前,国家档案管理费已经取消。取消关于征收人事关系费、档案保管费、检查费、认证费、档案转让费和人事集体账户管理服务费等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实施,不得更改名称继续收费。
郑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来消息:从现在起至11月1日,2016年新办理的集体账户管理费可以返还。
退款时间:从现在到11月1日
地址:郑州市龙海西路169号人才大厦。
条件:2016年1月1日后申请集体账户并缴纳户籍管理费的个人
材料:我需要带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付款凭证(发票)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账户管理服务费将予以取消。因此,郑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决定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的集体账户免收集体账户管理费,并在2016年不退回原账户管理费。
以上信息来自河南教育网和中国工业网。
标题:取消郑州新集体账户管理费可退还集体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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