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 仅适用新开融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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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丁玲娜)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时间稳定快速发展,近期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编纂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这项调整将于每年11月23日开始实施。
融资保证金比率是指投资者在购买融资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率。 融资保证金的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购买交易的杠杆率。 例如,融资保证金的比例为50%时,客户可以用100万元保证金向证券企业融资最多200万元的证券,这笔融资交易的杠杆率将增加一倍。 另一方面,在融资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00%的情况下,顾客只能用100万元保证金向证券企业融资最多100万元的证券,此时融资交易的杠杆率将增加一倍。
近来,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上涨行为明显,融资买入涨幅高,市盈率高等高风险股票金额较大。 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必须实施逆向周期调节,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适当降低杠杆水平,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此次调整仅限于新融资合同,调整后《实施细则》实施前存续的融资融券合同将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者无需在此次调整中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存续的融资融券合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举办展览。
标题:“沪深交易所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 仅适用新开融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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