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零售药店对销售解热镇痛药实行实名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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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面广、患者早发现的作用,根据市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自2月7日起,市场监管部要求全市零售药店:
首先,必须配备手持式红外温度检测设备,工人上班时必须戴口罩;购买药品的顾客进入商店时必须戴口罩,并对顾客进行体温测试;不戴口罩或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将被拒绝进入商店。
二是对购买解热镇痛药的顾客实行实名制登记。需要详细登记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品的名称和数量;如果购买的药品不是自用的,还需填写用户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登记信息应于当日上报社区(村)防疫部门,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三,要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合法采购渠道,鼓励企业继续履行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全市疫情防控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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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郑州市零售药店对销售解热镇痛药实行实名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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