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审顾雏军一案 本月有望出审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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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夏子航)6月13日上午,顾一案在最高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绿酷集团创始人顾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挪用再审资金,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院大法院审理。
8时41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正式开庭,被告人顾、、、张锡汉、严友松、严、到庭。
本院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院院长裴显鼎为审判长,第一巡回法院副院长张永健、审判长罗智勇、司邓铭、刘爱涛为合议庭成员。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罗、、、赵景川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到庭依法履行职责。
此外,浙江京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汉明担任顾、北京盛冲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冲、北京新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振彪、广东君如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幼学、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严友松的辩护人。
此次,顾提交了15份新的证据材料,各方就相关证据材料交换了意见。顾申请贾、谢柏扬、欧光远、到庭作证。
具体而言,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二审原审判决列举了该罪的59个证据。辩方提出证据24条,控方对上述59条证据无异议;关于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原二审判决列举了该罪的71个证据。这一次,有66个证据支持被告提出异议;关于挪用2.9亿元的事实,一审二审判决列举了39条证据。本次辩方提出异议的证据有26个,控方对上述39个证据均无异议;关于挪用6300万元的事实,一审二审判决列举了10个证据。有八条不利于被告的证据。
根据审理情况,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30日对顾等人虚报注册资本、非法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顾对等人提出上诉。2009年3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9月,顾出狱后,提出了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
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涉及财产权的重大案件,并依法重审。原审被告人(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除顾一案外,还存在诈骗、行贿、挪用资金的行为。
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重审原被告人诈骗、贿赂、挪用资金案和原被告人顾虚报注册资本、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办案小组,依法对和顾案件同时进行审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今年5月31日,张文忠被最高法院宣告无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提审、再审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顾等人虚报注册资本、非法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再审资金一案,预计将于今年6月28日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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