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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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对“三个评估”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进行了解读;
研究人员的“疏通和减轻负担”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项目评估、人才评估和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迄今为止出台的改革规格最高、内容最全面、工作部署最系统的指导性文件,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7月5日,科技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读《意见》。
系统部署,提出创新的系统设计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何方得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对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分类评价进行了全面改革部署。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意见》将科研管理改革从计划层面推进到项目管理层面,将中央政府对人才评价的总体要求细化为科技人才评价的具体措施,首次对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进行了系统安排,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政策和制度设计。
方得表示,《意见》强调可操作性,很多政策措施都很明确,可以由相关单位直接实施。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特别是抓紧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如重点领域重点技术研究项目管理、优化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绩效、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弘扬科学精神、改进学风等。
不仅是论文,还有科研成果的质量
《意见》明确指出,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职称评审标准应分类提高,论文、外语、专利和计算机水平不应作为应用型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方得认为,《意见》提出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分类评价,即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评价对象、不同环节的科研活动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为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减负”。
“论文的发表和引用排名仅供参考,不再是限制性条件。例如,对应用研究人才的评价应侧重于其成果转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他对方得说。
方得说,《意见》强调要克服只看论文、只看职称、只看学历、只看奖项的倾向,推进代表性评价体系,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优化评审有利于突破核心技术
根据《意见》,国家科技项目一般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最佳承担者。对于国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明确、组织化程度高、承担单位优势集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可以通过定向选择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谢欣表示,《意见》优化了科研项目的评估和管理。不同类型的项目采用不同的实施方式,定向选择的方式更有利于发挥承担单位的优势,突破核心技术,破解“瓶颈”技术。
谢欣还表示,严格评估和验收项目成果也是一项重要措施。《意见》明确指出,在接受非分类国家科技项目成果之前,应当在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国家科技报告体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记者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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