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业绩骤降超四成 亿晶光电遭43名投资者集体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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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披露已经结束。根据益精光电(600537,股票咨询)披露的中期报告,截至今年8月,公司已收到4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利润率为1700万元,同比下降42%。今年上半年,42名投资者索赔的金额占该公司业绩的近30%。
业绩股双双下跌
年中报告显示,益精光电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58亿元,同比下降34.87%;净利润为1713.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0.49万元,同比下降93.36%。至于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公司解释称市场竞争加剧,光伏组件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已经从4.79元/股下降到目前的3.24元/股,期间下降了32.29%。因此,在业绩下滑的中期报告发布的同时,益精光电也发布了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6个月内,股东秦成达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增持金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
这份中期报告还披露了公司的诉讼情况。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共收到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43起,诉讼总金额为人民币5,110,400元。上述43起诉讼中,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受理的2起案件外,其余41起案件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审理。
数据显示,2018年5月3日,益精光电公司宣布收到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宁波证监局发现益精光电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事项和股权转让事项,决定责令益精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此案已移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了解,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益精光电发生了三起仲裁事件,累计金额超过了益精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第三起仲裁事件超过了益精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益精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近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告诉记者,目前,已有40多起股东起诉益精光电的案件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公开报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较多的法院之一,如投资者诉海润光伏、国际(300135,诊断股)、南方股份(600250,诊断股)、孙朝日、文峰股份(601010,诊断股)、三房香(600370,诊断股)等多宗重大案件
“由于被告益精光电有限公司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注册,实际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本案的管辖存在争议,投资者先后在两地法院提起诉讼。最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此案将移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健说,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如下:1 .自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14日购买益晶光电股票,2017年4月15日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股份。受损的投资者;2.对于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购买益晶光电股票,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的索赔条件以法院裁定为准。
标题:中报业绩骤降超四成 亿晶光电遭43名投资者集体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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