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最低生活水平又提高了!同时,提高对贫困人口的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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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贫困人口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00元提高到6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30元。
同时,根据通知精神,2018年7月1日,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开始提高。新调整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为: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每人每年11340元;
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每人每年11340元,人均耕地超过0.3亩(含0.3亩)。六个县(市)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每人每年7740元。
最低生活水平提高
城市最低生活水平:
6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630元
农村最低生活水平:
38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30元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每人每年11340元,人均耕地超过0.3亩(含0.3亩)。六县(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每人每年7740元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新规定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偿标准,做好资金分配工作,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口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标题:郑州城乡最低生活水平又提高了!同时,提高对贫困人口的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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