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推行满十年 业内呼吁进一步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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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启岳
今年是成品油现行定价机制的第十个年头。虽然目前的机制与改革前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业内专家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成品油定价机制最迟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再次改革,改革的方向无疑是进一步市场化。
2008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起草并批准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首次公布。主要内容是改变允许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上下浮动至最高零售价格的定价机制,适当降低流通中的价差。
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缩短了价格调整周期,成品油定价和价格调整周期从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了4%的上下限值。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设定监管上限和下限。上限是每桶130美元,下限是每桶40美元。
“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在1998年、2000年和2001年原油和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三次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改革的原因是政府定价已经过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中国石油加工流通产业俱乐部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从1998年到2008年,成品油价格实现了从“完全计划”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成功转型;2008年至2018年,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成品油的定价和价格调整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他认为,目前成品油价格调整仍是基于国际原油变化率。尽管大多数时候,成品油和原油保持着很强的同步性,但它们仍然是具有不同属性的商品。前者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更大,而后者对国际经济、政治和金融形势更为敏感。根据石油搜索网的数据,2018年6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内柴油批发价格趋势与wti原油的相关性小于0.3,甚至一度偏离。在这种背景下,定价机制不能真正反映市场情况。
“其次,现有的定价机制未能实现产业链的‘平等待遇’。”刘心田表示,在目前的机制下,只有网点利润更高,风险可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第二季度以来,山东民营炼油企业一直面临成本高、销售价格低、利润微薄的困境,7月中旬整体开工率仅为53%。中石油和中石化也受到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由于价格调整锁定在原油上,市场竞争和供应过剩的红利没有完全传递给消费者。
最后,刘心田认为,中国自己的原油期货sc原油尚未成为定价机制的参考价格调整标准之一。近年来,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新型成品油的市场份额逐渐增加,但定价没有细分。近三年来,原油进口配额管理进一步放开,但成品油走私问题依然存在。这些是现有机制留下的遗憾。
刘心田认为,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税费改革可以视为又一轮成品油管理综合改革的开始。预计成品油定价机制最早将在今年第四季度、最迟在2019年再次改革,改革的方向无疑是进一步市场化,从“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到“市场与计划相结合”。
“对于目前的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多次提到,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成品油零售市场更加市场化。”中石油的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机制的一个缺点是,价格调整周期仍然很长。“10个工作日相当于两个星期,在此期间国际油价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一旦遇到长假,价格调整周期将会更长。”
他认为,要真正反映市场情况,更合适的做法是将价格调整周期缩短到5个工作日或一周,或者按照自然日周期进行调整,使市场价格的联动反应更加迅速和灵敏。
另一位来自中国石油加工流通产业俱乐部的专家建议,新一轮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应考虑三个层面,从三个角度进行突破。首先,我们应该考虑终端消费者,新的定价机制应该解决“周期性区域价格合理化”的问题。最终,价格不应该被确定,而应该被“发现”,以便被市场,尤其是消费者真正接受。
其次,要兼顾产业链中制造商、分销商、服务提供商等各方的利益,解决“利益链合理化”问题,而不是人为制造产业链中的“贫富两极分化”,而是通过规划引导和市场调节来构建科学的价值链。
最后,我们应该关注国民经济,打破“稳定和健康的价格”的话题。“成品油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各个层面,甚至关系到幸福。价格既不尽可能低,也不尽可能高,而是尽可能稳定,尽可能健康。”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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