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追逃追赃号角再次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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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国家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督促境外职务犯罪逃犯自首的公告》。这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也是中国首次发布公告,呼吁海外职务犯罪逃犯自首,再次发出了国际反腐败追捕和追逃工作保持力度、节奏不变、规模不松的强烈信号。
这一声明反映了中共中央追赶每一次航班的坚定决心。这是今年6月6日中央追捕逃犯办公室公布50名逃犯线索后,中央政府在反腐败国际追捕和追回领域部署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王琦和赖明敏在50人名单中被一个接一个地绳之以法,公众震惊的力量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项声明对所有在国外逍遥法外的嫌疑犯、被告和罪犯开放。这进一步扩大了依法从宽处理的范围,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腐败分子无论逃到哪里,都必须被逮捕和绳之以法”的庄严承诺。
这一公告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在法治背景下的反腐败国际追求和恢复工作。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国际追捕和追逃工作的频繁报道,越来越多的海外逃犯通过亲属、朋友或自己联系国内办案单位,主动表示愿意回国将他们绳之以法,希望得到宽大处理。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详细介绍了确定自动投案的几种情形。对境外逃犯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其提供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公告再次吹响了反腐追缴的号角,再次向海外逃亡者发出了信号,敦促他们认清形势,珍惜机遇。只有自首并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明智之举。从逃避职务犯罪的人被绳之以法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自首与被强制遣返和逮捕在惩罚上有明显的区别。例如,在“100名红十字会人员”中,张青被逮捕并绳之以法。傅被判处无期徒刑,李被依法遣返回国,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牛、杨力虎、等。被说服回国的,根据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宣布再次向逃亡的人们发出了一个信号,海外不是“避罪天堂”,所以我们绝不能冒险退缩,只有主动认罪守法,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4日06版)
标题:反腐败追逃追赃号角再次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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