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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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空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一、现将新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城市建成区,即兴米路以东、三岔口以西、郑登高速公路以北、郑绍高速公路以南,是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和邮件中携带烟花爆竹;
(三)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接节庆活动,应当书面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禁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电网成员应当做好本单位和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
第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履行宣传、检查、教育和取缔等职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知的规定。
四、市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烟花爆竹,由市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处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我在此宣布。
新密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标题:2018年新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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