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完善资本市场跨境交易活动与跨境监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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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至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举办了统法协会新兴市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金融法研讨会。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在会上强调,要抓住《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的机遇,完善资本市场跨境交易活动和跨境监管合作体系,以前瞻性和国际化的眼光研究解决市场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和确保当前和未来的持有制度的法律确定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副主席、统法协会理事会成员参加了研讨会。
刘在开幕词中指出,中国证券市场实行“直接控股”制度,这是中国资本(港股00170)市场的一大特色,是实施“透明”市场监管、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基础,在确保市场公开透明、落实“三公开”原则方面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统法协会起草的《中间人代持证券实体法公约》是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律制度。虽然这与中国的实践有很大不同,但它值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的高度重视。
“在对外开放过程中,要处理好与国外不同制度的协调和联系,就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市场法律制度的后续研究、吸收和移植,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刘对说道。
刘强调,完善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解决跨境、跨行业、跨市场金融市场的国际法律问题,对于充分保护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跨境监管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必须抓住《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的契机,完善资本市场跨境交易活动和跨境监管合作体系,在保持自身制度特色和优势的同时,认真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以前瞻性和国际化的眼光研究和解决市场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他说。
据悉,本次会议广泛讨论了证券持有制度的最新实践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了如何及时应对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增强证券持有制度的法律确定性,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新兴市场委员会成员机构的代表以及来自海外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证券结算机构、国际组织和学术界的近50名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代表和专家。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国家证券交易管理系统、中国证券研究总院等系统单位也派人参加了会议。
标题:刘士余:完善资本市场跨境交易活动与跨境监管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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