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侵权成立需赔华为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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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6日
据泉州传来的消息。4月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华为维权案,判决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等三名被告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构成专利侵权,要求共同赔偿8000万元。记者了解到,这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受理对象数量最多的一个案件,也是华为在一系列国家维权案件中宣判的第一个案件。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三星侵权成立需赔华为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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