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5G拟使用频段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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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第五代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为imt-2020的工作频段,频率分配方案、设备射频技术指标和台站管理具体规定另行制定发布。
全文
公开征求关于在第五代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2020)中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的意见
为了适应和促进imt-2020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条例》,参照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及相关标准,结合中国频率使用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率的规定》,请提前反馈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电话:010-68206251
传真:010-6820622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邮编:100804)。
请在信封上注明“频率规划征求意见”。
附加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第五代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2020)使用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1.3300-36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是imt-2020工作频段。 二.原则上,3300-3400mhz频段的imt-2020仅限于室内使用。它可以在户外使用,不会对正在使用的无线电定位服务站造成干扰。 三。3400-3600mhz频段的imt-2020系统电台在该频段的频率许可有效期内不得对卫星固定服务地球站产生无线电干扰。对于频率许可证到期后用于卫星遥测的该频段及邻频的地面站,应给予一定的保护,具体措施由imt-2020系统运营商与相关卫星运营商协商解决。 四。4990-5000mhz频段的imt-2020系统电台不得干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条例》脚注chn12中所列的射电天文站。作为imt-2020的工作频段,上述频段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分配和管理。频率分配方案、设备射频技术指标和台站管理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和发布。
标题:工信部就5G拟使用频段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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