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东欧就质检合作达成六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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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第二届中国-CEEC质检合作对话在宁波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和中欧国家关于在班列开展质量检验合作的第二次对话联合声明》,达成了6项共识。此外,会议还签署了罗马尼亚向中国出口牛的遗传物质议定书和白俄罗斯向中国出口鸡的检验检疫合作安排。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李元平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对话将凝聚“合作共赢”的共识,增进互信,通过政策沟通和技术互联互通共同实现贸易顺畅,推动“16+1”质检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广领域发展,积极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发展,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构建利益和责任共同体。
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在讲话中也强调,加强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已成为浙江和宁波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次对话将进一步搭建一个开放、包容、互利的质检合作平台,扩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贸易,确保进出境食品和农产品(00061、诊断库存)的安全卫生,为促进双方贸易增添新的活力,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宁波城市国际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努力实现中欧和东欧一体化
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质量检验合作日益密切。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开展食品和农产品检疫准入国际合作。在此次对话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再次深入阐述了确保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区域和国际监管、加强检疫准入政策协调、促进贸易便利化等问题。
与会者一致认为,加强双方在食品和农产品检疫准入和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对话,对于促进双边贸易、维护一带一路沿岸国家经贸合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尊重各国对进出口食品和农产品安全风险采取的适当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各方建议积极借鉴粮农组织、国际兽疫局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国际标准,建立更有效的评估体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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