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规范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本篇文章1267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房地产抵押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无需办理合同备案和确认通知手续,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
为进一步落实“三比一、一减一补”任务,充分发挥房地产登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房地产抵押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机构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相关程序,明确了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无需办理合同备案和确认通知手续。 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可以直接
根据《通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需要通过房地产抵押担保实现其债权的,可以依法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后进行重组的,与债务人及其他关联方签订的反映双方债权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还款协议或其他合同可以作为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主债权合同。
《通知》强调,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依法批准的金融机构和抵押人,可以凭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必要材料,直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不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或抵押人提供无法律和监管依据的确认表格、通知等资料,无法律和监管依据的审核、备案等程序不应作为房地产登记的前提条件或包含在房地产中,抵押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不需要在前期办理无法律和监管依据的网上签约和备案,这样会更方便。
根据通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后进行重组,需要以在建建筑物、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涉及大量房地产抵押转让登记或变更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应积极探索批量处理的方式方法,依法有效规范,高效便捷,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批量处理,最大限度地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抵押是实体企业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通知》的颁布将有助于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据了解,自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直把方便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苏省创新形成“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捷服务、全服务在线处理、全节点效率监控”。“四全”房地产登记服务模式,浙江省探索房地产登记“最多运行一次”,山东省济南市推出“上门办、常驻办、专职办、延期办”,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减少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两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抵押登记程序,这是落实国务院“配送服务”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造福人民群众。(记者李倩)
标题: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规范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11761.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