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新闻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郑州发生的大小事,我们致力于为网民提供郑州新闻、健康,娱乐 、女性、房产、影视、图片,汽车等生活信息传播服务。

主页 > 郑州新闻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郑州新闻网作者:锦体更新时间:2020-10-03 18:17:39阅读:

本篇文章364字,读完约1分钟

财税[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及配套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以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者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后(含),资产管理产品经理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资产管理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的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予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应在资产管理产品经理随后几个月的应缴纳增值税金额中扣除已缴纳的税款。

资产管理产品经营过程中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月6日

标题: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11936.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郑州新闻网介绍

郑州新闻网立足郑州,纵览世界,依托郑州资讯优势,通过互联网提供最新、最快、最鲜活新闻资讯。为促进郑州市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信息化服务,为郑州扩大开放、走向世界服务。利用网络手段综合性、多角度、全方位地介绍郑州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新的新闻、信息,引导郑州新闻的舆论导向,能过多种形式的互联网发布为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多方位资讯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