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约谈6家共享单车企业 暂停中心城区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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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获悉,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经采访了mobike、ofo等六家共享自行车公司(目前约有45万辆投入使用),考虑到中心城市的停车容量趋于饱和,要求从现在起暂停发货。对于四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来说,必须立即停止发布。
据中国新闻网3月15日消息,为解决共享自行车行业发展中的混乱局面,规范共享自行车行业的发展,上海市质监局近日研究编制了共享自行车系列集团标准。
根据上海的情况,截至2017年2月,全市已有30多家企业开展自行车共享业务,配送量超过45万辆,注册用户超过450万,配送量和注册户数均居全国第一。
在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官方网站的标题位置,发布了一个警告提醒,在黄埔区有太多的共享自行车。规范行业发展刻不容缓。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就共享上海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交流时表示,企业应加强运营管理,实行用户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开放投诉渠道。
对于采访的四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主要考虑道路交通状况、交通安全状况等因素,要求其立即停止推出。
2月20日,一批损坏的共享自行车停在昆明市的一个院子里,等待修理,然后返回市场。这是一个共用自行车的疗养院。据维修现场的工作人员称,每天需要维修20多辆因不同原因损坏的自行车,奥福共享自行车的工作人员呼吁市民文明使用车辆。
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共享自行车集团标准,莫比克相关负责人告诉Zhongxin.com记者,我们建议提高共享自行车行业的车辆准入标准。自行车运营公司应具备基于全球定位系统卫星定位的智能运营能力,并为故障车辆建立互联网维修、定位和回收系统。
目前,中国区域合作率先制定的共享自行车群体三大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包括《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共享自行车技术规范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技术规范第二部分:电动自行车》等。
《共用自行车技术条件》的产品标准主要针对共用自行车的质量和安全要求,既满足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又根据共用自行车的特点增加了车辆维修和报废时限的要求,实现了产品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包括平台建设、运营要求、设施设备维护要求、计费方式、押金管理、投诉举报用户信用系统管理、用户伤害赔偿等。
它将于3月底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上海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质监局将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就上述集团标准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生产和服务企业的意见,经修订完善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勇告诉Zhongxin.com,共享自行车集团标准主要可以起到三个作用:一是保证产品质量,二是保证使用安全,三是规范管理和服务。
就目前信息而言,共享自行车集团标准是一个行业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仍然较高。丁勇律师说。
丁勇律师认为,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为政府监管这些车辆提供了一个标准。如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该组标准也可以作为用户和自行车供应商之间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对于媒体报道的押金返还的时效不超过7天的集团标准,丁勇律师分析说,共享自行车企业通过押金的方式获得了大量的用户资金,相当于拥有了金融功能。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7日内退还保证金不仅是金融监管的需要,也可以保护企业不越过金融监管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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