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骗贷吸储逾亿元 逃往境外终被抓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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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安徽籍男子王乐妍17日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开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万元,诈骗担保公司4500多万元,以高利率非法吸收7200多万元为诱饵。王乐妍是公安部“追捕2014”行动中在境外抓获的第一名犯罪嫌疑人。
新华社记者刘美子
合肥(cnfin . com/Xinhua 08 . com)-诈骗担保公司4500多万元,以高利率非法吸收7200多万元为诱饵。安徽人王乐妍17日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公开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万元。王乐妍是2014年公安部追捕行动中在安徽省外抓获的第一名犯罪嫌疑人。
2013年至2014年,安徽上能空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可儿与蚌埠金融担保公司、五河金融担保公司欺诈签订担保合同,骗取担保公司银行贷款,接受汇票金额超过4500万元。这些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是王乐妍个人使用的。
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王乐妍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参与龙子湖商业综合体开发,并以1.8%至6%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购买了豪生南山酒店门面,非法吸收李某某等16人资金72,608,570元。王乐妍将把集资所得资金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在澳门赌博、购买房地产和汽车等。
2014年6月,王乐妍逃到泰国,在曼谷租了一套公寓逃跑。因为银行卡被冻结了,我最后吃了方便面。2014年8月12日,由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和蚌埠市公安局组成的工作组飞抵泰国曼谷,抓获了他们。截至事件发生时,仍有3514.437万元人民币未返还给受害者。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乐妍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5万元。他被判处20年监禁,罚款85万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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