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规征求意见:夸大宣传用语等欺诈行为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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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食品安全欺诈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草案澄清了一些欺诈行为,包括产品欺诈、标签说明欺诈、食品宣传欺诈等。,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华社记者陈聪
北京(cnfin . com/Xinhua 08 . com)-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食品安全欺诈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意见草案澄清了一些欺诈行为,包括产品欺诈、标签说明欺诈、食品宣传欺诈等。,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意见稿,利用互联网、电视和广播宣传食品是食品宣传欺诈,如果有夸大的宣传用语,如使用纯绿色、无污染,以及将转基因食品冒充为非转基因食品。
其中,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的夸张宣传语言等六种欺诈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用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再次处罚。
根据意见稿,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应当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并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结束)
标题:食品安全新规征求意见:夸大宣传用语等欺诈行为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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