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修订:信件包裹全程时限大幅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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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2月21日电-今天上午,国家邮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进行解读。国家邮政局综合服务司司长马在会上表示,新标准主要从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支持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于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邮政服务供给体制改革,促进邮政企业在快递主业上做强做大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服务标准有了很大提高。首先,整个邮寄过程的时间限制明显增加了。对于信函的全时限,省级以上城市与其他省市之间的最长时限从现行标准的9天和15天分别缩短到7天和8天,分别增长了22.2%和46.7%;地级以上城市与其他省市之间包裹和印刷品的整个时限分别从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分别比现行标准高46.7%和55.5%。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地域差异大等因素,新标准采用了按天数和比例分级的方法,将每一级的时限标准分为两个等级,更好地适应了这种差异。第二,同一省市的时限标准有所提高。鉴于同一城市和省内邮寄包裹的比例不断增加,以及用户对邮件的需求不断增加,新标准增加了同一城市和省内的邮件时限标准,弥补了空白这一项。第三,改进交付方法。新标准规定,包裹将通过地址而不是递送通知递送,所有城市将通过地址递送;在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其他乡镇地区),5公斤以下的包裹可以根据地址投递到住户或村邮政站,5公斤以上的包裹可以投递到收件处,方便用户,满足人们新的邮政需求。
新标准对邮政企业提供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提高了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设置要求,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有一个提供国际、港澳台邮件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收集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二是对保护用户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营业场所的公示项目,要求公示每周工作日、每日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用户投诉渠道和服务质量联系信息;它缩短了邮政企业接受用户投诉、处理查询、赔偿损失等的时限。,完善用户投诉法规,明确投诉渠道,并设定用户的上诉权利。第三,加强了确保运输安全的法规。在《邮政行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一般服务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中增加“邮政企业应当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用户身份,对投递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启封检查。”同时,在第七章中,扩展了收发检查的内容,增加了用户身份检查的要求。
新标准明确了相关方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责任。首先,界定了无村邮站行政村的邮件接收主体,即村委会代其接收邮件。二是增加了在邮件中转点保管和处理无法投递邮件的要求,即由邮政企业在背书后妥善保管和定期回收。三是扩大了邮件接收设施的范围,在重申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建筑邮件接收信报箱”的基础上,将邮包柜纳入用户邮件接收设施范围。
马说,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向公民承诺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邮政普遍服务的水平代表着国家保障的这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新标准是实行人民邮政为人民服务、实现共同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帮助扶贫的具体举措,是深化邮政普遍服务供给方改革、提升邮政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落实新标准,邮政管理部门将特别重视标准的宣传和培训,以及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并将继续对邮政普遍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和支持。
据悉,自2009年10月1日起,原《万国邮政联盟》标准与修订后的《邮政法》同时实施,部分内容明显低于当前的现实水平,不能反映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实际能力和水平。而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基本邮政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邮政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与促进平等相结合、人民期待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修订了标准。本次修订在框架上遵循了原标准的主要结构,增加了前言和导言,并与原标准的范围、术语和定义、一般原则、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和申诉以及赔偿一起构成了新标准的基本结构。新标准将于2017年3月1日生效。
标题:《邮政普遍服务》修订:信件包裹全程时限大幅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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