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击逃废债:银行五年损失上千亿 多部门正制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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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废债务的严峻形势不可避免。
在过去的五年中,仅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业协会”)通报的700多家逃废债务企业就导致银行数千亿债权的消失。打击逃废债务已成为当前银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今年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第一年,中国银行业协会上报了一批本行胜诉但未执行的案件,并要求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和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挂牌督办。这批案件涉及130多个案件,总金额近150亿元。
围剿和逃债的局面已经形成。《上海证券报》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台相关通知,打击逃废债务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拟于上半年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打击逃废债务工作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金融不诚信人员名单管理的通知预计也将在第一季度发布。
银行在五年内损失了数千亿美元
中国银行业协会报告的案例来自28个省份,其中北京、广东和山东的金额排名前三。其中,2008年以来北京累计未执行的银行逃废债务案件涉及金额超过32亿元,其中大连富企业集团和自然人、刘欣共出资18亿元,统计显示没有以三方名义执行的财产。
损失是显而易见的,更多涉嫌逃债的损失还有待证实。
根据《上海证券报》获得的一家债权银行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丰利集团及其28家境内管理企业总资产51.91亿元,但总负债高达145.34亿元,其中14家银行贷款127.98亿元,净资产-93.42亿元,资不抵债严重。此前,丰利集团曾宣布破产重组。
令债权银行不满的是,丰利集团外有十余家关联企业,均由丰利集团实际控制人吴及其家族控制,分布在澳洲、日本等地。本行认为,重组方案“巧妙地”忽略了这些海外关联企业,只是对其进行了部分并购重组,重组管理人未能详细披露所有海外资产信息,拒绝提供书面信息。
根据债权银行的计算,根据重组方案,普通债权人只能获得3%的现金补偿率或持股平台补偿率,而选择持股平台补偿方案,即使收购方三年后成功上市,也只能获得4%-5%的补偿率。
"如此低的债务清偿率在中国极为罕见."据债权银行称,丰利集团涉嫌利用境内外关联公司转移资产,导致江苏大量银行资金流失海外,是典型的破产逃废行为。
然而,各方有不同的结论。今年1月,江苏媒体报道丰利集团破产案重组成功。“通过司法程序和市场化手段盘活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不仅成功化解了145亿元的债务危机,还化解了7.33亿元的“后银团”风险,维护了地区金融环境的稳定。”
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证实,丰利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涉嫌逃废债务,中国银行业协会计划赴江苏对丰利集团一案进行专项调查。
丰利集团一案目前不是孤立的案件。据专业人士估计,自2013年以来,仅中国银行业协会通报的700多家逃债企业就导致银行损失了至少数千亿元人民币。虽然对于拥有巨额资产的银行业来说,1000亿英镑的损失不会伤到骨头,但该行业不能坐视不管,任其蔓延。
据知情人士称,在过去两年中,关于逃避债务的高层指示的频率急剧增加。在多次内部讲话中,银监会主要负责人要求银行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的打击力度。
中国银行董事长、中国银行协会会长田国立明确指出,银行业协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当前工作重点是保护银行债权和打击逃废债务。
值得注意的背景是,中国银行业已进入新一轮不良贷款。上一轮(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我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而本轮我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中小民营企业和钢铁、煤炭、建材、水泥等行业。而且,其中许多是由银行的市场操作行为造成的。例如,一些银行投资了大量贷款进行贸易融资,导致了这种糟糕的局面。
“同样的贷款有很大的缺口,而且没有贸易融资的保证。因此,坏账很难解决。上次,国有企业将债务转换为股份,不良资产直接转换为股权。目前,有些企业不能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转制。”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表示,在这种情况下,逃避债务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51万亿元,不良率为1.74%,相关贷款余额为3.4万亿元。据估计,一些相关贷款实际上已经违约,但大约有5000亿元人民币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被“化解”。
债务漂白在技术上被定义为一个难点
但是什么是逃避呢?什么是浪费?界定标准的困难是打击逃避债务的最大困难。
卜祥瑞说,“逃逸”是法律定义中的主观判断,“浪费”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不可能性,涉及主观判断时难以界定。“比如江西赛维,很难说它是在逃避债务,但通过一定程序取消债务的行为是客观的。”
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保护银行债权、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座谈会、专项调查等形式,结合江西赛维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解读,总结逃废银行债务的特点,摸清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江西赛维的破产重组中,该行损失贷款本金近150亿元,加上担保、利息和罚息,损失总额超过200亿元。
债权银行指控江西赛维的破产方案不尊重债权人的利益和意愿,并投票反对破产方案。然而,根据破产法,当破产计划失败时,法院可以强制批准,江西赛维的破产计划最终搁浅。
据了解,江西赛维债权银行的最低还贷率仅为6.62%,此前一些股份制银行已投入近30亿元的信用贷款救助江西赛维,造成巨大损失。
根据卜祥瑞的总结,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打着破产重组或清算的幌子“冲走”债务,表面上一切都是合法的。
去年11月,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的江西赛维银行债权保护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江西赛维”破产重组,流程操作不透明,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得不到保障。问题;重组方案存在合规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等实质性问题;破产管理人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这对破产重整的相关实践产生了负面影响。
另一种典型的逃避债务的方式是“人民惩罚”,即一些企业法人举报银行行长受贿,从而否认贷款合同的有效性。
一位银行家提到的案例是,山西某欠款企业未能在银行履行还款义务,而是报告银行非法放贷,称“该企业当时不符合贷款条件。”
“个别职工和个别机构实际上可能接受贿赂,但接受贿赂是非法或刑事案件,不应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卜祥瑞说,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真正的责任是债务人和相关的担保人。现在,当问题出现时,银行将被检查,债务人将成为祖父。因此,逃避债务的情况很严重,会伤害一群银行家。”
转移资产是逃避债务的另一个主要方式。除了丰利集团,中国资产长城江苏分公司也向《上海证券报》记者提供了类似的案例:
2015年4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有限公司诉历城包装有限公司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本金1.495亿元)。浙江志诚投资有限公司、叶蓁、李开洲同时作为担保人被起诉,同时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财产。2015年5月29日,法院等待查封浙江志诚投资有限公司、叶蓁、李开洲在昆仑热电的全部股份。
截至2015年5月,昆仑热电已注册房地产15000多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约50000平方米。然而,最新信息显示,没有以昆仑热能的名义进行房地产或土地登记。昆仑热能以前拥有的财产和土地消失了。这些资产去了哪里?
中国长城律师向《上海证券报》表示,2014年3月,昆仑能源股东向德成包装担保贷款本金1.495亿元发生违约,2014年4月,宣布提前到期并收回。2014年6月,昆仑能源股东紧急签署协议,将昆仑能源的资产转让给富春江能源,明显涉嫌规避担保债务。
无止境的债务逃避和债务废除引起了监管者的注意。在2016年年中的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目前,部分债务人通过重组、改制、生产等方式暂停空债务,部分债务人通过转让或出售企业有效资产逃避债务,部分债务人通过企业分立等多种方式逃避债务,部分债务人通过担保人逃避债务。我们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联合处罚。
多渠道封锁逃废债务和一批不值得信赖的企业
如何解决逃债标准难以界定的问题?卜祥瑞表示,在逃债标准没有法律定义的前提下,中国银行业协会对逃债行为的处罚只是基于行业自律公约。由于信用合同中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将其界定为严重违约,对社会有害,应予处罚。
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时,也对逃废债务的标准进行了一些尝试。据了解,2013年,中国银行业协会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清单管理办法》,通报了全国范围内730多起逃债案件,如中冶纸业涉及145亿元银行债权案。
当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拨出巨额偿债资金给中冶纸业以落实银行债权。然而,中冶纸业通过其他诉讼转移了该基金,中国银行业协会明确将其定义为逃债,并将其列为国家不可信赖的人。
“作为对中冶纸业债务问题的回应,我们和北京银行协会(Beijing Banking Association)联合对其实施了国家制裁,建议银行不要向所有关联公司提供信贷,也不要‘诋毁’他。”卜祥瑞表示,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是中冶纸业重回谈判桌。
道路漫长而漫长,但毕竟黎明第一。据了解,界定困扰银行的标准问题有望取得进展。最新消息是,高层官员已指示有关部门研究界定逃废债务标准的问题,多部门联合打击逃废债务的行动也已提上日程。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官方消息,2017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活动。根据计划,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于2017年上半年完成对逃废债务的专项调查,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打击逃废债务的报告。
配套职能部门也已悄然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了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和保护银行债权领导小组。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是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卜祥瑞是新成立的“维权与反避税”办公室主任。
据报道,中国银行业协会还计划在条件成熟时,要求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支持银行业协会开展“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保护银行债权”专项活动,并尝试建立联席会议或联合逃废机制,准确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目前正在准备一份关于金融不诚信人员名单管理的通知,预计将于第一季度公布。
根据通知,对金融不可信人员名单的管理,是指金融活动主体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被列入金融不可信人员名单,相关部门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共同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最初起草的纪律措施包括市场禁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财政补贴等。NDRC将负责在中国信贷的网站上设立一个专栏,管理金融不可信人士的名单,并及时更新信息。
2017年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遏制企业逃废债务,提高对企业逃废债务的监控、识别和应对能力,加大对不可信任企业和企业主的联合处罚力度,建立不可信任企业“黑名单”;要把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不可信信息作为信用决策的重要依据,以一票否决不可信企业,构建“一地不可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模式。
另据消息称,银监会监管部正在制定打击逃废债务的通知,中国银行业协会也在制定中国银行业不可信任者信息管理办法,多渠道阻断逃废债务的局面已经形成。结束(_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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