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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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输煤制粉系统和防腐的综合司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预防人身事故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已派出国家电力安全委员会能源监管机构和企业成员单位:
自2016年以来,输煤制粉系统和发电企业防腐工作中人身伤亡事故频发。截至2017年3月底,已发生15起人身伤亡事故,17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对输煤制粉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防腐工作不够严格,没有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没有落实现场安全制度和措施,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警示,没有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导致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为进一步加强输煤制粉系统安全措施的落实和防腐工作,有效防止人身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弥补企业安全管理的不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输煤制粉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防腐工作,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弥补企业安全管理的不足。
二、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防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关键要求》、《电力安全工作条例》等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工作安全隐患分析和风险管理,提高预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提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三、深入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现场工作者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现场反违法工作,建立违法查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违法查处责任,加强全员参与反违法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大操作,加大现场违法查处的频率和力度,严格揭露和评估,形成反违法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现场操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第四,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现场工作环境。输煤、制粉系统和防腐作业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现场安全设施的标准化与发电企业其他领域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加大安全投入,重点抓好上述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调查和管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现场照明,不断改善现场工作环境。
五、严格外包团队准入,提高外包团队保障能力。各单位要从资质、人员素质、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严格控制外包队伍,加强输煤制粉系统、防腐工作等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队伍和人员纳入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队伍和人员,提高外包队伍的安全保障能力。
六、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日等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围绕安全法规、对策等应了解和理解的内容,结合各岗位和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培训效果,加大相关事故案例的学习力度,以血警示员工,深刻理解“安全为谁”的内涵,将安全转化为积极的行为和内在要求,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七、加强电力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检查企业落实输煤制粉系统事故防范措施和防腐蚀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输煤制粉系统防腐蚀安全工作。
国家能源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4月5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杜昌
标题: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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