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清理规范152家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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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发布通知,对脱钩后的全国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相关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民政部负责对2017年4月30日前脱钩的全国行业协会商会(包括民政部直接注册的全国行业协会商会)的企业相关费用进行清理和规范,共计152项。通知强调,要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费行为,切实清理不合理收费行为。
通知中提到,要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收费范围,包括行业协会和商会收取的会员费、经营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
该通知明确定义了清理规范的三个关键内容。一是坚决取消各种非法收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1 .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2.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3.以政府名义或者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4.义务会员支付各种会议、培训、展览、评比和表彰活动以及出国留学费用;5.强迫会员赞助、捐赠和订购相关产品或出版物;6.以担任董事(常务董事)和负责人的名义向会员收取费用(会员费除外);7.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的;8.违反规定以存款、抵押、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9.违反规定向分支机构、代表处、办事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指控。
二是有效清理不合理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和商会应严格管理成本,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高收费、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如果会费太高,标准太高,就要调整会费,降低会费标准;对于会员费余额较大的会员,我们鼓励积极减免会员费。
三是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和商会在收取会员费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或修改会员费标准,会员费标准必须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或者国务院职业资格审查批准机关的批准,按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全国职业资格考试,并收取实施认证资格认证的相关费用,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业务和服务收费,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客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收取价格或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知明确了清理规格的步骤。6月10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为材料审查阶段,集中审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和统一公示阶段均在8月底前。
标题:民政部:清理规范152家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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