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决定对122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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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12日,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12日报道,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有122家企业存在不良记录,符合《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中《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知》的要求,包括46家进口商、36家海外生产企业和40家海外出口商。
为确保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决定对上述122家企业采取严格监管措施。相关产品再进口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列入《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知》的企业应及时整改,提高进口食品质量,符合《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从名单中除名。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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