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版负面清单放宽了外资并购的准入限制
本篇文章1117字,读完约3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22日,
证券时报记者严旭
2017年自贸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发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自贸区开放更加积极、监管更加包容、服务更加优化的特点,是推进中国新一轮高层次开放的重大举措。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22日在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新的负面清单放宽了外资并购的准入限制。除相关并购外,所有不涉及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17年版)。与上一版的负面清单相比,2017版减少了10项和27项措施,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准入。新的负面清单将从今年7月10日起在11个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实施。
孙继文指出,2017年负面清单正式实施后,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地方,将大大提高外商投资准入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自由贸易试验区吸引外资的引擎作用将显著增强。
最近,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外商投资的重大措施,包括发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深化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试点。商务部外商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郝红梅指出,近年来,为实施我国扩大和开放外商投资的宏观战略,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文件。只有当具体的支持和开放政策真正到位时,我们才能期待吸收外资数据的实质性改善,并使中国在制造业和高科技领域的开放政策有效。
与2015年的负面清单相比,孙继文指出,2017年的负面清单放宽了外资并购的准入限制。除相关并购外,所有不涉及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资并购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与此同时,它扩大了投资领域的开放性。2017年版负面清单主要针对采矿、制造、运输、信息和商业服务、金融、科学研究和文化领域。例如,在制造业,外国投资设计和制造3吨及以上民用直升机需要中国控股的限制已经取消,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从事3吨及以上民用直升机的设计和制造。
在银行服务方面,取消了三项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代理发行、赎回或承销政府债券;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人民币业务必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外国投资者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总资产要求。在保险业务方面,取消了未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的限制。
孙继文强调,这一调整提高了外国投资准入的透明度。2017版负面清单根据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表述,规定了27个领域的具体项目,如将原子能调整为核能发电。同时,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相比,在25个领域进行了技术改进,以更准确地反映所有现有的特别准入管理措施。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商务部:新版负面清单放宽了外资并购的准入限制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17760.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