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 吸引长期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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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获悉,NDR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郊区)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充分利用现有铁路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建设一些新线,优化和完善城市(郊区)铁路网。
记者2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获悉,NDR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郊区)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充分利用现有铁路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建设一些新线,优化和完善城市(郊区)铁路网。
建议建立政府投资、各种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相互支持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为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在安排资金时应加大对城市(郊区)铁路的支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充分参与城市(郊区)铁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郊区)铁路现金流稳定的优势,拓展资金来源,探索吸引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本参与城市(郊区)铁路发展。积极支持通过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城市(郊区)铁路特点的金融产品,并以直接租赁、出售和回租等形式提供融资服务。
根据意见,到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成渝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大型、特大城市和有条件的大城市将基本形成城市(郊区)铁路干线,并建成核心区。通往周围主要地区的一小时通勤圈;其他有条件的城市群和城市化地区的城市将开始规划和建设城市(郊区)铁路。
标题:五部委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 吸引长期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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