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若干意见助企业去杠杆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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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6月29日,福建省政府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中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
6月29日,福建省政府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中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
《若干意见》分别从降低制度交易成本、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相关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六个方面提出了14项政策措施。
在减轻企业税负方面,《若干意见》指出,利用余热余压发电且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可享受100%增值税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收入的90%计算缴纳。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货物、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温岚说,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了《减税和减免税十项政策服务措施》,涉及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个方面,旨在为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减少困难。其中,仅从2017年7月1日起,为地方税收征管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再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而是按季度预缴,减少了预缴税款对企业资金的占用。这项措施将惠及全省11000名纳税人,全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80多亿元,减少企业利息支出约4000万元。
温岚表示,《若干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改善福建省的经营环境,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全面增加效益,提高盈利意识,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在降低企业杠杆率方面,最近发布的《实施意见》在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基本原则下,引导福建省有序开展各项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加快福建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从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依法实施企业破产重组、优化企业债务结构、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加强就业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4项政策措施。
在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方面,《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以市场化、规则化的方式推进债转股,并鼓励债转股实施机构多元化,具体体现在筛选目标企业、拓宽资金来源、实施股权退出等方面。
目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收集全省企业债转股项目,及时梳理出市场化债转股的潜在目标企业。6月20日,福建省第一批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福州举行,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主办。建行与福建能源集团等四家国有企业签署了总额为21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启动了福建省市场化债转股的第一枪。
温岚表示,与中央政府的要求和其他省份的成绩相比,福建省在降低企业杠杆率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市场化债转股。今后,福建省企业应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以《实施意见》为指导,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政策,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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