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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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30日,
中国保监会网站30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防范潜在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从关联交易市场行为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监管原则,完善配套措施,建立问责机制。
针对当前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的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计责任不清等混乱问题,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一是加强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为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整体管理,要求保险公司成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任命执行董事为负责人,其成员应包括合规人员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同时,针对同一关联方通过统一交易协议进行的连续、多笔关联交易,《通知》明确规定了协议的内容、形式、期限和审查方式,要求统一交易协议应包含关联交易控制条款,并满足深入审查的要求。二是明确渗透监督的原则。严格识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追溯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实际权益持有人,追溯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资产等基础资产,将保险资金权益投资形成的关联方(金融行业监管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纳入监管范围。三是建立责任到人的审计和问责机制。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关联交易进行逐层审计。合规、业务、财务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意见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会议的决议应明确标示并存档,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应分级负责。第四,增加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事前和事中监管措施,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明确规定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公开询价、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或取消关联交易、责令禁止特定关联人交易等监管措施。同时,要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关联交易审核环节的负责人身上,关联交易审核违规行为要与他们的资质和绩效考核挂钩,这样职业经理人才能真正发挥其职业精神和职业作用。此外,《通知》还对关联交易的日常报告进行了规范。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继续完善关联交易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维护保险业资产安全。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保监会: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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