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证 “房本”办理将由国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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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网北京11月9日(记者于子月)报道,据中国之声《中广信息》报道,北京市目前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责任机构的整合工作,从今天开始,市民申请办理“住宅本”,领取的不是过去的“住宅全票”,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11月6日,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住房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若干事项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证。 国土局是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关,市、区县有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责任统一由市国土局承担。 但是,物业的管理责任仍然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对市民来说,购买上网本、限购资格的审查还是由住建部门进行。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新闻档案查询、扣押等事业由市国土局负责。 这意味着办理“房本”将由市国土局负责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完成。 但是,为了方便群众工作,各区县的不动产登记大厅仍然保存着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的核验和网络合同等业务,交易和登记都在同一个地方进行。 也就是说,对于前来办理的市民来说,虽然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责任和登记责任进行分工,但是办理的流程和地点没有变化。 收钱标准也和以前一样,没变。
不动产登记簿证生效后,原登记机关依法出具的房屋、土地等权属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按照“不变”的大致情况,权属不变,该程序无需更换。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日前宣布,11月9日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 据悉,北京是全国第一个以房地产批量登记为起点的省级行政区。 那么什么是不动产登记证? 有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证明书还有用吗?
不动产登记证,又名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核心价值载体登记册是登记机关管理的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证书,由权利人持有。 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老百姓手上的“不动产凭证”有一定的区别,“不动产凭证”的外页上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还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扣押登记等登记类型。 内页复印件规定了权利人、证书的种类、证书编号、共享情况、权利人的类型、登记原因、录用期限和取得价格。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从11月9日起,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照不动产批量登记手续办理。 只有在房子的这一带,新受理的申请才会发行新的证明书。 迄今为止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工作人员程序发放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另外,原登记机关依法出具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根据“不变”的大致情况,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也就是说,现有的旧“房本”,如果房屋没有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变动,就没有必要更换新的证据。
并且,鉴于目前北京市房屋交易的活跃程度,房屋交易与房屋登记密不可分,北京市国土局和市房屋建设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 为方便群众工作,北京各区县房地产登记大厅仍保存有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核验和购房网上合同等工作人员,实现交易和登记同址办公。
标题:“北京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证 “房本”办理将由国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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