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撰改通过了!这几大变化需要注意”
本篇文章1295字,读完约3分钟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内容。
那么新撰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审议通过了,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变化1
打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从事非农建设采用国有土地,或者删除征收国有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增加新规定,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由土地所有权人出让、出租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这是土地管理法的重大制度创新,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无法直接进入市场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扫除了制度性障碍。
此次新设土地管理法审议通过,意味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上市不再局限于个别试点地区,可以全面铺开,加快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
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变化2
第一次用国家征收权确定地定义了它们是公共利益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对于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最核心的是缩小征收范围,将真正公益性的用地,通过征收的方法,从农民集体全部转为国有,然后提供给相关公益事业方面加以采用。
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变化3
必须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在政府征收前与被征收农民协商
新法还完善了征地手续,将原批后公告变更为批前公告,与农民协商后,提出征地申请,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必要时组织听证会。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如果大部分农民不赞成补偿方案,就必须通过听证的方法。 听证后,群众对方案仍不满意的,应当妥善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通过法律确认的这种方式,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变化4
在征收补偿方面,新法改变了年产值倍数法明确土地补偿费和补助费的方法,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除原土地补偿费、补助费、地面附着物3项补偿外,还增加了农村村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费,为法律上征地的农民构建了更完整的保障体系。
新的土地管理法变化5
宅基地方面:地方政府不能强制征收
宅基地上,新法增加了原有一户一户住户住户的规定,允许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地方政府不得退出宅基地。
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变化6
将“基本农田”的所有编撰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年8月,浙江省德清县的闲置工厂用地,通过协商的方法让投资者建设了度假酒店。 这是全国试点实施后,首个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浙江省德清县某度假酒店负责人赵建龙:集体土地证还好用,是已经抵押了,还是国有将土地抵押同等60%,按照国有土地的标准给我的。
赵建龙所在的德清县,当时许多企业广告主在试点过程中,通过协议转让的方法获得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聘用权。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首先符合规划,并且依法登记。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最核心的一条是符合规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实务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采权后的土地权利人,也应当按照原计划的用途采用土地。 不会对我们的土地市场造成冲击。
标题:“土地管理法撰改通过了!这几大变化需要注意”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22395.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