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升级减持新规 亮剑“清仓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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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5月28日消息根据中国之声《信息纵横》报道,昨日( 27日),证监会紧急发布了编辑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管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9日),出台10项措施,完善上市公司股权制度 这是证监会第三次出台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行为的措施。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全减持制度的专项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行为。
据悉,目前实施的减收规定自去年1月9日起施行。 从《减收规定》的实践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许多上市公司的股东和董监都利用规则不健全进行减收。 特别是今年5月中旬以来,一些上市公司开始集体上演“减息秀”,众筹科技、庞大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遭遇重要股东的“清仓式”减息。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这种现象一旦存在,将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依法规范。 中国a股市场是典型的散户市,大股东减持将在散户账上结束。 从这方面看,我们的监管层一方面是为了不断升级减持新规,保护中小投资者,另一方面是稳健上市公司经营战术所必需的。
具体来说,这次升级版的新规在各个方面堵住了减收的漏洞。 首先,完善了适用范围。 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对于持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0天的集中竞价减收不得超过1%。 第一创业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认为,除散户外,所有股东都受到控制。 散户以外的股东,也就是包括前ipo在内的股东,确定出资的股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持有4.99%的股份,按照以前的规定,你是股东,但现在只卖1%。 在这种情况下,卸压有减弱的趋势。
其次,新规也对备受诟病的“过桥减持”做出了专门规定,通过大额交易减持股份时,受让方和受让方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减持数量、持股时间等规定。 张翠霞表示,过桥减收往往是变相清仓式减收的常规方法,如今等于切断了上市公司“清仓式”减收的道路。
新规定也加入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解禁后的减收规范。 规定持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张翠霞认为,这有助于减少股票抛压,增强市场信心。 这个新规则出台后,12个月只卖一半。 实际上,这也是对市场压力的缓冲。
此外,新规完全减持了新闻披露制度。 例如,增加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要求,在前、案中、后全面细化大股东和董监高披露规则等。 张翠霞表示,证监会及时公布了较为详细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给市场一个休养生息的时间,这对a股市场是一大利好,大大缓解了整个资本市场股东减持带来的压力,而不是现在经常发生的那种一字板、闪失之势。
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大基础性制度,也是国外成熟市场通行的制度规则。 但序、违约减持,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小股东对企业经营的期望,也对二级市场特别是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而且,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会给实体经济带来“出血”的风险。 证监会发言人邓艳表示,改编后的减持制度将产业资本集中在实业上,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投资者预期的影响,都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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