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住建部将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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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中广信息》报道,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对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1个月( 11月10日- )
商品房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开表示商品房的价格、相关收款款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年3月公布是为了处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不透明、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的问题。
当时,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业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者利用明码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办理真码 但是,今年房地产市场的这种上涨,包括少许捆绑车的销售,加价购买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房企商品房销售报价比较随意,这样的房屋交易市场比较混乱,购房者的购买价格增大。
10月中旬,住建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确定要依法查处房企9种非法经营行为。 其中包括不压盘舍不得卖,散布涨价新闻。 每个套房都注明定价,不在销售现场临时加价,不收取价外费用等。 这次专项检查也可以说是为了加强现有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
根据各部委的联合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1个月( 11月10日-12月20日),检查对象涉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文件指出,8项行为经要点检验,包括:第一,销售商品房不明代码标价,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未标明标价。 未按规定实施“一般”的所有销售住宅来源未一次性重复公开。 这次检查的结果将在专业总结之前分阶段公布。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居住部门应当于11月25日、12月10日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阶段性检验情况(每次报告3例,共6例),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专项检验总结。
另外,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理收款代办的收款未注明由客户自愿选择。 表示消息不完整,没有规定的复印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款、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采取多种玩法的明码标价,标价副本不一致。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款的基础上加价,违反其他未另注明的费用和其他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也属于积分检查对象。
此前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和合肥等地开展的比较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例如,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上下游相关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房地产中介提出了10多个具体的业务规范复印件。 北京将向没有业主手写委托书、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的房源要求下一个架子等。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下架房屋资源需要补充虚假房屋资源和身份证稍显不足的资源。 在一家大型中介网站上,该网站的北京地区至少建设了一半以上的房源。 有些小区会全部消失。 业界认为,这对于清查虚假房源、稳定市场有积极意义。
中原地产分解师张大伟表示,房地产不规范行为迄今为止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恐慌。 长期以来,副房地产领域规范条款执行力度不够,此次多方严格查处整顿,对房地产市场走向规范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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