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份以来,郑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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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90元,分别提高了50元和30元。
五保供养标准也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从7月1日起,城乡五保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8736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242元,分别增加了840元和504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696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176元,分别增加720元和432元。
这是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以来的第六次调整。
《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经办指南》
标题:自7月份以来,郑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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