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梅方案的甄振峰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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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等被告人的职务犯罪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翟振峰犯有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他被判处25年监禁,并没收了9万元个人财产。非法所得被追回并上缴国库。法院发现,翟振峰实际控制了20处房产,其中11处以其女儿翟家辉的名义,9处以其儿子翟郑弘的名义。
另外,共同被告人王伯昌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冯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郭思思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犯受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房屋管理局局长甄振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被告王伯昌公款3000万元,被告冯、郭思喜公款70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的;被告人甄振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12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7万元;被告甄振峰因个人不正当利益向境外人员行贿13万元;被告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甄振峰为谋取单位不正当利益,向境外人员行贿20万元;被告翟振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少建保障性住房2153.37平方米,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上述事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事件回溯:
2012年12月26日,微博爆出“梅方”的消息,称上海松江区一位“90后”女孩在郑州一个叫“梅方”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拥有11套房产。这件事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媒体的后续报道。
随后,郑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郑州市相关部门查找并核实网上信息。针对网民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郑州市纪检、检察、公安、房管、国土规划等部门组成了专项检查小组,逐一进行检查。
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决定对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进行正式查处。
2014年8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翟振峰等职务犯罪举行公开审理。
2014年12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翟振峰等职务犯罪作出一审判决。
标题:郑州梅方案的甄振峰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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