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看“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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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批准了该方案。改革开放以来,第八轮机构改革拉开了帷幕,许多部门被“瘦身”或“整合”,权责得到重建。它涉及广泛的机构改革,巨大的努力和深刻的利益,震惊了各界人士。
这是近年来最大的机构改革,其意义和紧迫性无需重复。从最直观的角度来看,消除冗余机构、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利于形成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正如两个协会的一些代表所说,让“薄饼摊”得到管理,使“牡丹和牡丹的管理不再混乱”;进一步说,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政府职能和服务优化改革的第一步:通过机构改革,率先打破现有的利益壁垒,进而重塑适应新时代的管理模式和利益格局。
毫无疑问,机构改革的前景令人振奋。与此同时,更多的问题和对细节的探究出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楼继伟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优化和重建,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磨合和协调。
那么,伴随着改革的第一步,下一步值得期待的是推进改革需要哪些“后步”?
第一个“招聘后”是如何明智地处理人事变动带来的“团队不稳定、权利与责任之争”的问题。
没有人就没有改革。改革方案一出台,很多人就开始关注团队建设。全国政协委员杨说,在改造、重建、优化的过程中,真的要有智慧,如何把矛盾减少到最小,把各项工作做好,把队伍做好,是相当困难的。
具体来说,团队建设有两大要求,一是稳定性;第二是本质。稳定是为了确保团队不松散,工作有序进行。除了通过宣传、教育和沟通有效引导各级公务员完成心态转变,适应新职能的要求外,还包括尽快出台具体方案,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程序实现人事调整,避免大家被流言蜚语干扰。其实质是强调效率的提高。机构改革后,岗位设置面临变革。根据实际需要,有增有减,上下能力是改革的方向,从而避免行政机构臃肿和编制膨胀的问题;当然,在编制管理机制上可以保持适当的灵活性,避免“编制不足或僵化阻碍人才发展”的问题。
第二个“招聘后”是通过法制化、制度化来规范和巩固改革成果。
机构改革甚至一系列后续的利益重塑都必然会损害一些人的阶段性利益。摘要,其原则是国家和人民利益最大化;具体来说,要遵循公开、公平和透明的规则。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最近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变革》中强调,改革的结果应该合法化。
应该说,目前中国很多中央部委的人员编制比较紧张,而基层也有很多闲置的岗位。特别是在山高皇帝远的偏远地区,这些基层员工仍然享有一些“特权”。尽管在过去几年中,在权力下放的呼吁下,这种情况有所改善,但需要深入探索“精简部队和简化行政管理”的道路。当然,值得强调的是,在合法化过程中,也应适当保留空适应当地条件和发展需要的灵活性,以避免因"一刀切"政策而给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造成障碍。
第三个“后招”是优化激励机制,弥补地方实施的不足。
这项政策的初衷和方向显然是正确的。然而,在A计划中,有九点得到了实施。一旦实施不当,你可能会陷入不责备公众的尴尬境地;它也可能演变成一个新问题。目前,这样一个影响深远的改革计划已经显示了中央政府的决心和勇气。顶层设计的布局为整体改革指明了方向,但它仍然取决于基层工作者的具体实施。
客观地说,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我们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上不应该过于理想化,整体改革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正如刘贺建议的那样,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加大突破力度,把暂时没有的试点项目做好,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做好衔接,使全国上下下象棋,步调一致。
在激励机制中,“胡萝卜”和“大棒”必须放在一起。体制改革的背后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政策除了要有高度的统一思想和认识外,还要有效地鼓励改革的先行者或取得实际成果的人,从而调动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地方和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
可以说,这次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打破“九龙治水”的政策约束,也是打破现有利益壁垒的第一步。当然,“破旧建新”需要时间,我们不能指望改革一蹴而就。在当前中国结构转型、动能优化和要素升级的浪潮中,建立与之相匹配、适应现代治理体制的政府制度框架是大势所趋。值得期待的是,以实实在在的手段充分发挥推进改革的作用,从而提高政府绩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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