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银行卡形成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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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为由,对包括蒋某某在内的12人提起公诉。随着此案的曝光,一条非法买卖他人银行卡的“地下产业链”暴露于世。
经调查,自2017年11月起,被告姜某某、吴某某从熟人处了解到,买卖他人银行卡也可以是一种营利方式。因此,经过规划,他们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某县的出租屋为基地,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人员信息,并在深圳、广州、珠海、佛山和广东省东莞招聘人员。招聘人员被称为兼职,实际上是以每套的价格购买别人的银行卡(银行卡、u盾等)。)从80元到100元不等,并获得了他人的注册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为此,姜谋谋和吴谋谋组建并培训了三类团队成员:客服团队、组长团队和验卡团队,每个成员的收入根据实际表现进行扣除。
信息发布后,被告姜某从网站上获取了拟报名兼职人员的联系方式,并发送给客服人员。随后客服人员联系了他们,并指示兼职人员准备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以便通过电话处理银行卡或建立一个临时微信群。兼职人员根据组长事先分配的电话卡、统一银行卡密码和u盾密码在银行成功办理卡后,各城市的组长立即购买兼职人员办理的银行卡,并结算部分购卡费用。
对于收购的银行卡和u盾,各市领导将根据姜、吴的要求,通过快递将银行卡和u盾邮寄到广东省汕头市的固定地址,卡检组将负责到不同的地方进行卡检,检查银行卡和u盾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看完动画片后,按要求把它们送到全国各地。同时,各市领导将与兼职员工结算剩余的购卡费用。
2018年1月5日,深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逮捕了深圳市公安派出所所长高某某和苏某某。警方对此采取了后续行动,截至2018年3月,包括姜谋谋、吴谋谋和线下员工在内的10人被逮捕并绳之以法,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的50多套银行卡和u盾被查获。迄今为止,这一非法产业链已经被摧毁,其中包括获取银行卡证书、雇佣发卡机构、专业的卡检查和出售银行卡。
根据江被绳之以法后的供词,他们招募的大多数所谓“兼职工人”都是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在各家银行开卡,然后把银行卡卖给收卡团伙,收卡团伙再以更高的价格把银行卡卖给其他团伙。在收卡组内部,也分为上线和下线。蒋某某负责开发下线,将各地获得的银行卡出售给上线,赚取差价。
承办检察官表示,这起案件的背后,已经形成了一个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产业链,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经被犯罪分子广泛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上赌博、洗钱等非法活动中。
据了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刑法第五修正案增设的一项罪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达法定金额的,应当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刑法中的信用卡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借记卡和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或出借。
因此,即使出售或赠送信用卡是持卡人的真实意图,这种意图也不能成为法律依据,因为它不符合法律。
检察官提醒说,银行卡中储存了大量个人信息,如果持卡人因贪图薄利而利用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将会给银行卡合法持有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售出的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如果持卡人明知他人正在使用其银行卡进行犯罪活动而非法出售或出借其银行卡,持卡人甚至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标题:非法买卖银行卡形成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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