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基金经理5年“老鼠仓” 妻子与发小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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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勋。2016年7月5日,在民生银行工作了5年的基金经理蔡突然离职,称离职原因是个人原因。就在一周前,中国证监会在2016年上半年执法新闻摘要中称,“蔡某”鼠仓案的交易总额高达57亿元。有一段时间,有传言称中国证监会称的“蔡某”就是刚刚离开公司的基金经理蔡。
直到今天,蔡的刑事判决书才在判决书网上公布,揭开了上述两个谜团。蔡辞职的真正原因是他参与了“鼠仓”案。虽然中国证监会提到的“蔡某”也涉及“鼠仓”,但这个“蔡某”并不是指蔡冯亮。
“老鼠仓库”持续5年
蔡,1981年生,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国际金融硕士。他于2006年加入金鹰基金管理公司。蔡从研究员做起,逐步成为投资管理部的交易总监。2011年1月,蔡离开金鹰基金,加入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离开民生银行。
2016年7月5日,民生银行基金一次发布6项基金经理变更公告。民生银行负责国内需求、稳定和选股的基金经理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管理的三只基金由研究部主任、基金经理助理接任。
2016年7月11日,蔡向荆州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自首。
根据指控,2011年4月7日至2016年7月5日,蔡担任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基金公司)旗下的民生银行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民生银行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和民生银行选择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全面负责这三只基金在公司股票池(包括基础池、重点池和核心池)的投资运作。在此期间,蔡与民生加拿大基金公司签订了《员工保密合同》和《员工自律声明》,承诺按照基金投资业务活动进行经营,不为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合作,不从事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利润转移等活动。
但在其任职期间,蔡指使其妻(分头处理)操作其夫妻二人实际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梁、谢实际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均分头处理)委托蔡管理,类似于民生嘉荫基金公司买卖洪交易所(代码300211)
数据显示,民生加拿大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3日,由民生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和三峡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3.33%、30%和6.67%。
据了解,蔡的户籍是广州天河区,但他在北京民生银行工作,他的妻子也在广州。蔡说:“我们夫妻一天会聊五六次,告诉她最近我看好她买什么股票。如果上涨,我将继续坚守岗位。如果跌幅超过10%,我会迅速卖出。”
根据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司法鉴定意见,蔡通过鼠仓交易实际获利775.19元,其中蔡夫妇控制的证券账户集中交易实际获利89.9万元,梁、谢控制的证券账户集中交易实际获利593.88万元。为此,蔡还从谢某处领取了61.8万元的救济金。
做一个小“老鼠仓库”
蔡不仅亲自处理了“老鼠仓”,还把资金运作的信息泄露给了林桂成发笑。
据调查,蔡在任职期间还通过电话将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的民生加拿大基金公司旗下基金股票交易的未公开信息告知了被告林桂成。得知上述信息后,林桂成与民生银行基金公司相似,买卖包括钟鼎股票在内的143只股票(代码000887),总成交额为57351.54万元,扣除交易费用后实际利润为659.06万元。
蔡的证言说:“我以前住在湘桥区七圣宫巷15号。”1994年之前,林桂成住在我家后面。1994年,我家附近开始拆迁,我们失去了联系。1996年,我父亲开始做房地产开发。1997年或1998年,他与正在进行水电项目的林桂成重新建立了联系。从那时起,我的家庭和林贵的成就就与现在联系在一起了。”
林桂成说:“我更有可能用他的基金账户买同样的股票来赚钱。”我解释说,如果我赚钱,我不会亏待他,然后他答应告诉我买股票。”
通过获取信息赚钱后,林桂成给了蔡250万元的受益费。
同时,法院发现蔡在披露未披露的股票交易信息的过程中,还获得了林桂成推荐的赵宏基、巨轮、长城集团、科斯塔的交易信息,并实际投资交易了这四只股票,获利91.41万元。
不能逃脱犯罪的责任必须受到惩罚。
2012年12月,该案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蔡违法,利用其在担任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管理人期间获得的基金公司的标的股票、交易时间、交易量等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披露信息从事该信息活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侵犯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投资组合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数额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告林桂成利用蔡披露的上述未披露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数额非常大,情况特别严重。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交易的犯罪
综上所述,被告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取的利润金额应认定为人民币6,837,862元。本案中,蔡因向他人披露未披露信息而获得的利益为人民币311.8万元,属于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
(一)被告人蔡犯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
(二)被告人林桂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
(三)没收被告人蔡的非法所得401.7033万元,由拘留机关上缴国库;
(4)没收被告人林桂成的非法所得659.0594万元,由拘留机关上缴国库。
根据判决,蔡的妻子将处理另一案件。
标题:民生加银基金经理5年“老鼠仓” 妻子与发小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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