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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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刘坤28日表示,要依法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加,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债务负总责,省以下各级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解决高风险地区债务的力度。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坤同日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在保持经济总体稳定和稳中求进的基础上,1-7月份,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7.3%,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总的来说,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地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的落实。
刘坤介绍了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情况。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比去年增加2.18万亿元,以保证地方重大公益项目的融资需求;继续推进现有政府债券互换,缓解地方政府集中还债压力。1-7月,各地共发行替代债券10866.16亿元。
刘坤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推进供给体制改革,支持三个攻坚战,加快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更加积极,提高前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好稳定就业、金融、外贸、外资和预期的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刘坤报告了下一步财政工作的四个重点安排:促进经济合理运行,支持现代经济体系建设,推进重要改革措施落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刘坤表示,要标本兼治,根据法律法规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加,督促整改政府投资资金、ppp和政府服务购买中的违规行为,禁止各种非法担保和变相债务。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要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高风险地区的债务化解力度。
标题:财政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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