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扬公司清算背后:3年涉侵权案13起 曾被LV屈臣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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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爱生活,爱名牌”的广告词,名牌产品在平价策略的帮助下迅速席卷全国,迄今已有2600多家店铺开业。然而,随着迅速扩张,名牌产品也因“山寨”纠纷“吃”了许多官司。
据《国家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今,创友品的著名品牌代理商广东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阳公司)因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起诉13起。其中,7起案件被控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1起案件被控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权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包括手袋、护肤品、文具、热水瓶、饭盒等。,还有许多知名品牌,如lv和屈臣氏。
充分利用lv手袋的独特装饰
根据中国判断文件网的信息,2015年3月,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lv发现,所有著名的精品连锁店同时销售一款手袋产品,与lv的知名“neverfull”女包非常相似。吕集团随后起诉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曼公司)、代理人宝阳公司和深圳市福田区明川品百货侵犯商标权。
吕主张依法享有本案涉及的五个商标的商标权和两种知名商品的独特装潢使用权;被告手提袋的标志表明被告手提袋的实际生产者是宝阳公司,被告赛曼公司的“miniso”和“铭创品”商标也用在被告手提袋的标志上,成为被告手提袋的共同生产者;宝阳公司和赛曼公司生产的知名商品的lv注册商标权和独家装修权的侵权行为是一种不断规范和大规模的行为。
为了证明涉案货物的原产地,宝阳公司辩称涉案货物是义乌市安娜箱包厂生产的,并提交了订单和自制的付款单予以证明。然而,它没有提交银行转账证明或发票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法院驳回了宝阳公司的这一抗辩。
一审判决后,宝阳公司和赛曼公司在白色帆布肩包上使用了与知名商品类似的装饰,构成了对原告知名商品特有装饰权的侵犯。
一审法院认定,三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lv知名商品的独特装潢,主观上是为了利用他人的知名商品装潢,为自己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这显然是恶意的,客观上造成了混乱,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假冒屈臣氏在受到处罚后仍在侵权
2015年,宝阳公司再次受到起诉,这次是知名零售商屈臣氏。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本案一审发现,宝阳公司为了增加销量,提升销售业绩,根据广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屈臣氏公司)的外包装,设计了其“名优产品”胶原蛋白系列产品的外包装,委托代工公司生产。 并以每箱5元的价格购买产品,然后通过其专卖店以每箱10元的价格销售。
一审法院认定,广州屈臣氏公司和宝阳公司经销的护理产品功能和用途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类商品,销售范围交叉,销售目标基本相同,因此广州屈臣氏公司和宝阳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屈臣氏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上市以来,已在全国多家屈臣氏门店销售,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和欢迎;宝阳公司使用与知名商品类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的混淆,使买方误以为是知名商品,侵犯了知名商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12月,宝阳公司因假冒上述华生知名产品包装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6万元,罚款36.5万元,并涉及销毁未售出商品。
根据判决文件,宝阳公司似乎“死不悔改”。直到2015年1月16日,当广州屈臣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广州海珠区的一家店铺进行证据保全和公证时,侵权商品仍在销售。
9月10日,国家商报记者作为店铺投资者,致电名品投资热线,表达了对产品侵权案件频发的担忧。对方说:“如果我们公司有(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估计没有其他公司能向你保证这一点。我们公司已经做得很好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明创友和宝阳公司为防范侵权风险、确保供货合法合规所采取的措施,记者向他们发出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编辑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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