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检查会所 晚上竟“霸王”消费(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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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同样的制服,白天去会所进行安全检查,晚上在‘霸王’会所消费,你怎么能这样胡来?”“太散漫了,检查一下!”近日,浙江省温岭市纪委通报了4名消防巡逻中队队员在城东街接受管理客户招待的违纪案件。
为了调查这个案件,我们应该从今年春节前的一个电话开始。“几天前我带领团队到你们俱乐部进行安全检查。我想和你核实一下。你收到我让团队成员寄回的优惠券了吗?”“优惠券被退回来了。你们那天晚上不是都在一起吗?”……
在目前的正风和高压力的情况下,有这样一个公然违反纪律,这必须彻底调查!接到回应后,温岭市纪委立即展开了走访调查。
经过调查,2018年2月9日,城东街消防巡逻中队的4名队员陪同检查组的其他成员。在辖区内一家健康美容俱乐部的安全检查完成后,就在电梯门即将关闭之前,俱乐部老板扔进了三叠总面值超过1万元的优惠券。检查组负责人立即命令消防巡逻中队的一名成员归还三叠免费凭证。
回到单位后,其中一名队员告诉其他队员俱乐部发来的凭单,但被队长拒绝并退回。说话者是无意的,但听者是有意的。同一天,一些人提议趁热在会所洗个足浴。一些会员主动联系会所老板,并报告说“我们下午来检查”,然后预订了一个包厢。
当晚,有四人进入包厢消费,一些人在白天消防安全检查时仍穿着迷彩服。与此同时,他们打电话给另外两个同事参加足浴。那天晚上,6个人在俱乐部一共花了1960元,其中足浴1308元,香烟652元,全部都是免费的。
根据调查结果,接受客户娱乐安排的两名成员在党内受到警告;另外两名选手受到了有根据的批评。消防巡逻中队队长被警告要接受采访,因为他没有履行他的主要职责。
[训导员说]
虽然涉案人员不是公职人员,但他们在工作中行使公共权力,他们违反纪律是因为纪律和特权意识薄弱。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福利”,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严肃查处。权力是不能任意使用的,掌握公共权力,必须站在纪律面前,不得故意犯罪,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浙江省温岭市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利兵
《人民日报》(2018年9月18日,第17版)
标题:白天检查会所 晚上竟“霸王”消费(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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